重大利好!2022独立站各地补贴政策集锦!(上)

“深圳市独立站卖家补贴200万!?”

“佛山市每个独立站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近年来,各地政府一直在鼓励发展独立站和本土跨境电商平台并给予切实的奖励支持。毕竟在别人的平台上,卖家一直都会处于“人在屋檐下”的地位,无论平台出台什么政策,卖家都只能接受。

特别是经历了亚马逊封店潮后,独立站的优势逐渐显现出来,许多卖家开始布局独立站这个“长坡厚雪”之地,政府层面也开始大力资助跨境电商独立站,以期减少中国出海卖家对国外电商平台的依赖

这对中国供应链出海厂商/跨境卖家来说,绝对是重大利好的消息!不仅是对独立站业态的重大肯定,更能扶持独立站卖家做大资金池、拓展全球贸易新形态

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一下2022年各地对独立站的政策补贴支持,由于内容比较多,将分为上、下两篇展示详情,今天主要展示浙江、河南、江苏省的补贴政策,大家可以持续关注下期内容。

浙江省

绍兴市

【享受主体】

开设独立站的跨境电商企业

【政策内容】

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对当年有出口实绩的企业,开设独立站且有线上独立站销售业绩的,(以9610、9710、9810报关出口),按照独立站开建费用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享受条件】

( 一 ) 本政策适用全市范围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 (不包括房地产业以及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 国有企业) ,台资、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各区、县 (市) 在 不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强制性规定基础上,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对同一事项按照 “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兑现。

( 二 ) 上年度因逃税骗税、恶意欠薪、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或者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不予享受政策。

(三)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含 县级政策和市级其他政策) 的,可就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同 一奖项 (认定) 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

【政策来源】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八个政策的通知》

【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原有补贴政策尚未执行完毕的除外)

江苏省

◆ 苏州

【享受主体】

跨境电商企业包括跨境电商进出口经营者以及提供平台对接、物流仓储、软件服务、线上营销等服务的跨境电商核心配套企业。

【政策内容】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自建独立站,经认定后,最高按照综合投入的30%、不超过30万元给予奖励。独立站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美元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支持建设B2B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经认定,最高按照平台建设综合投入的30%、不超过20万元给予奖励。平台新增入驻30家(含)以上跨境电商企业,且年交易额超3000万美元的,再给予30万元奖励。

【享受条件】

企业申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注册成立,且在园区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2.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政策依据】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

【政策时效】

2021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5日


◆ 连云港

【享受主体】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政策内容】

(四)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做好跨境电商政策宣贯、培训,推动传统外贸企业“上线触网”。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拓展国际市场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优先推荐成效显著的跨境电商应用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应用9710、9810等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实施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计划,鼓励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规模化发展。

(六)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出口。鼓励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建平台承接订单,应用跨境电商平台、线上展会等开展线上推介、网络直播、供需对接、在线洽谈和线上成交,线上线下融合开拓国际市场。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自建、租赁海外仓,引导跨境电商企业以海外仓为支撑开展B2B2C模式出口,降低物流成本,融入境外流通体系。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注册国外(境外)商标,对注册费用给予最高80%比例补助,提升海外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享受条件】

本实施意见相关支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发布年度资金申报指南,明确具体支持标准、申报条件;同一主体的同一事项符合多项支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政策依据】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连云港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连政办发〔2021〕20号)

【政策时效】

2021年4月14日起

河南省

◆ 南阳

【享受主体】

跨境电子商务的我市企业

【政策内容】

对开展跨境电商、年进出口交易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我市企业,按跨境电商的网络推广费、第三方电商平台服务费、网站建设等支出费用的30%给予资金扶持。每家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享受条件】

开展跨境电商、年进出口交易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南阳市企业

【政策来源】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浙江、河南、江苏三省相关独立站补贴政策,请持续关注下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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